摘要:商標注冊成功之后是不是就可以放心了呢?當然不是,有些商標還是會因為某些原因而被商標局撤銷,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哪些情況會使已經注冊成功的商標被宣告無效。
1、連續三年不使用
我國的商標注冊量近年來一直保持著較高態勢增長的,導致商標資源越來越少,為避免商標被閑置浪費,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且三年不使用的,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商標,所以為防止商標被撤三,申請人注冊成功之后,一定要盡早投入使用,并且保留相關的使用證據,以防萬一。
2、惡意搶注
商標申請人申請的商標不得損害他人在先權利,也不能用不正當手段搶注他人已經在使用并有一定名聲的商標,對于這兩種行為的商標,在先權利人和利害關系人都可以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如果已經注冊成功了,那么可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請求宣告該商標無效,請大家注意時間,是在注冊之日起五年內,超過五年就不能申請了。
3、不規范使用商標
很多中小企業都不太注意商標的使用方式,經常出現改變商標字體、圖案等常識性錯誤,而對于不規范使用的,將會受到行政處罰,可能導致商標權喪失,嚴重的還可能會侵犯別人的注冊商標,不僅要承擔行政責任,還要承擔民事責任。所以商標權人在使用商標時一定要合理規范,符合商標法改動的需要及時做商標變更,不符合商標法改動的,要重新遞交注冊申請。
4、商標到期未續展
商標有效期為十年,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要進行商標續展,過期未續展可以給予六個月寬展期,期滿未辦理,商標將被撤銷。所以企業如果想一直使用該商標,就要按時進行續展,每十年進行一次,商標使用的越久,品牌價值就越高。
5、商標變成通用名稱
商標如果變成了通用名稱,就會被商標局撤銷,因為商標的作用就是區分商品或服務的來源,而且必須要具有顯著性,如果一個商標變成了通用名稱,其商標的顯著性就會減弱,就會面臨被撤銷的可能。